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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圣经看中国文化中的忠孝之道

发表时间:2023-02-21 09:13作者:朱琳

中国文化是以儒、释、道为基础的,其中儒家文化对中国整个历史文化影响最大。凡是中国人,不论男女老少,也不论智慧愚拙,即或未读孔孟之圣贤书,即或未学习历代儒家之学,但在其外在的生活态度和内在的思想意识,他所不能逃避的是在有意无意之间,或直接、或间接,总难免表现出儒家学说的精神。

所谓儒学,实际上全是人伦之学,即“仁者人也”。因此,儒学既可称为仁学,又可称为人学。那么,何以人之本?按照人与人的关系,其最初的源流是从孝道开始。人与人的关系,最原始而为人人所必有的,则是父子的关系。人未成长之前不曾有所谓君臣关系;父母若除我外无其他子女则无所谓兄弟关系;人若不结婚则又无所谓夫妇关系;人若未与社会接触则又无所谓朋友关系。五伦之中,唯父子的关系,是与生俱来,人人所具有的。因此,若说仁道为人道之本,则孝道可谓是仁道之本。在中国孝道的影响下,中国社会国家的组织则具有孝道而来的家族主义色彩。中国自昔既视天下为衣甲,盖所谓国与天下者,实亦一更大之家。因此,中国文化所倡导的忠之道,实为孝道之演变。因为作为天下的君主,常被视为民之父母,而百姓又称之为子民。由于这一原因,则君之于民与父之于子,其关系其系相同。这种君与民之间的政治关系,实际是“父慈子孝”的一种孝道政治关系。中国自昔的政治理想——忠,就是建基于这种孝道意识上。就君对民的关系而言,君需要爱民和养民,而民则需要尊君和忠君。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文化中,先有孝才有忠。孝之于小家,忠之于大家,常常出现古人所说的“忠孝两难全”。以我们所熟悉的中国文人出仕而言,孟子说:“士之仕也,犹农夫之耕也”,意思就是知识分子出来做官就好像农民种地一样理所当然。知识分子实现了其政治抱负,接受教育最终是要出仕,要忠君为国家效力。然而,出仕意味着离家,因为中国古代社会,官员的任鸣一般不在自己的家乡,以求公正廉洁。然而,离家出世就违背了孝。《论语·里仁》中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意思是说,父母健在,子女不可远游,即使要远游,子女必须有个安顿的方法,这是孝子之道。当然,中国官员在人期间,若父母离世,会有三年时间守孝,守孝期过则继续上任。但无论怎样,忠君与孝父始终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孝经·开宗明义章》中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因此,在中国的历史上,也有不少被人称为忠君之臣,甚至为国家和君王能够以死谏言。那么,这是达到了孝之终了吗?是尽了忠君之责吗?孝之始未曾做到,谈孝之终又有何意义?因此,从人之本而来的忠孝之道,可以指导和建立中国古代的家国文化,却也有无法解决的两难问题。

回到圣经中思想,无论是忠还是孝,是以神为本。虽是人伦,最终的对象都是面对神。以律法之典范十诫而言,前四诫论及人爱神忠于神的问题,然后才谈及人爱人孝敬人的问题。因此,在忠孝的问题上,人直面相处和对待的是人,但又无可避免的是忠孝在人与神的关系上处理好,才能在人与人的问题上更真切的践行。以十诫第五诫为例: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这是在论及人敬拜对象敬拜方式后,人伦之中的第一条。可见,人伦的基础在于神人关系。圣经中,有一位孝之典范的女子路得。在《路得记》中,当拿俄米的丈夫和两个儿子死去后,她的两个儿媳中,只有路得不愿离去,愿意跟随拿俄米回到伯利恒。路得对其婆婆的孝道表现为:“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哪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往哪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得1:16)。路得对婆婆的孝道不仅仅是奉养的孝,更是生活与信仰追随的孝。圣经中另有一位忠之典范,就是大卫。当大卫因为扫罗的妒忌和猜疑一度被追杀之时,他依旧没有背叛扫罗,甚至当有机会除掉这个威海自己性命的人时,他却没有下手害扫罗。这样的忠君,不是基于扫罗作为君王的所为,而是基于扫罗作为君王的身份乃是神所膏立,是神的仆人。大卫曾对手下说:“我的主乃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我在耶和华面前万不敢伸手害他,因为他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撒上24:6)。因此,忠君之先是忠于神。即使是新约,保罗书信以及使徒们的书信,也都教导我们顺服在地上执政掌权的,因为没有权柄不出于神。圣经中这些教导忠孝的诫命和例子,都让我们看到忠孝是神给我们的旨意,是我们如何对待君王、国家和父母的原则。

虽然中国传统文化的忠孝之道以人为本,圣经中的忠孝之道以神为本,但是彼此有诸多相通之处。很多时候若单从以人为本和以神为本而言,似乎是对立的。然而,圣经中以神为本的实践则是人伦之道。在这个层面上,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孝之道与圣经中的忠孝之道有很多契合之处和对话的空间。

以孝为例,何为“孝敬”?孟子在《孟子·离娄上》曾将孝分为三个层次:即“养口体”、“养志”、“大孝终身慕父母”。何为“养口体”?就是保障父母的基本生活,让他们有得吃、不愁穿,这是最低层次的孝。何为“养志”?就是满足父母未了的小小的心愿。而“大孝终身慕父母”则是终身爱慕父母,喜悦得到父母的欢心。综观《论语》、《孝经》所谓“孝道”,分为由低到高的“养亲”、“敬亲”、“安亲”、“卒亲”四中境界。这与圣经所论及的孝契合相通,除此之外圣经中的孝还涉及到信仰的层面,因着信仰不同的缘故,人和自己的父母会彼此生疏、对立,甚至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太10:35-36)。因此,作儿女孝敬父母就又提高一个层次就是“与父母语道”,就是和父母谈信仰的问题,在对神的问题一致,在对人的问题上也会渐渐趋向一致。这也会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人伦之孝的两难问题。

从这些来看,中国传统文化之忠孝与圣经中之忠孝的契合之处是基督教中国化践行之路,而其对话空间则是基督教中国化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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